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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申报软件企业有哪些免税政策?

2020-08-19 次浏览

苏州企业成功申报软件企业后如何才能享用税收优惠?除了企业熟知的两免三折半的税收优惠方针,软件企业还能享用哪些优惠方针?小编给苏州企业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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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惠方针相关规则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履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有关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3年第43号)的规则:

1.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法的软件企业

2.软件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则的收入总额。

3.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出产经营后,第一个应交税所得额大于零的交税年度,包含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法的交税年度。

软件企业享用定时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接连核算,不得因中间产生亏损或其他原因此间断。

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折半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工业和集成电路工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2〕27号)规则:我国境内新办的契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核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依照25%的法定税率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用至期满停止。

契合条件软件企业的员工训练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践产生额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外购的软件,凡契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能够依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能够恰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三、其他税收优惠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1〕100号)规则: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出售其自行开产出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依据财税〔2018〕32号文规则,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6%)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践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方针。